哈萨克斯坦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签证是指由中国前往哈萨克斯坦所需要办理的手续。签证(Visa)是一国政府机关依照本国法律规定为申请入出或通过本国的外国人颁发的一种许可证明。
一、哈萨克斯坦签证类型
哈萨克斯坦签证主要分为外交签证、公务签证、旅游签证、因私签证、商务签证、工作签证、投资签证、宗教签证、学习签证、长居签证、出境签证、过境签证。
二、哈萨克斯坦签证申请须知
1. 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中国公民赴哈萨克斯坦无需办理签证,持哈萨克斯坦有效定居证者出入哈萨克斯坦境时亦无须办理签证。
2. 持公务普通护照、因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可到哈萨克斯坦驻华使馆、驻上海总领事馆、驻香港总领事馆或驻乌鲁木齐签证代办点办理赴哈签证,所有申请者均需面签。哈萨克斯坦驻外使领馆颁发签证均需经哈国内批准,得到“返签号”后方可颁发,因此申办签证需时较长。
3. 哈萨克斯坦不办理落地签证,赴哈萨克斯坦的人员须在境外办理好签证。
三、申请哈萨克斯坦签证流程
1. 签证申请者确定赴哈萨克斯坦目的和行程计划。
2. 电话咨询哈萨克斯坦驻华使馆签证官,咨询有关签证信息,索要签证申请表和所需材料清单。
3. 准备材料。
4. 到哈萨克斯坦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手续。
5. 等待审理或补充材料。
6. 领取签证。获得签证后,应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马上与使领馆联系。
四、哈萨克斯坦签证所需材料
1. 经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的哈萨克斯坦伙伴公司的邀请函复印件,并注明签证注册号。
2. 工作单位的介绍信(写在法人单位的信头纸上),注明旅行目的、邀请方和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计划停留期限。介绍信空白处粘贴照片,加盖公章。
3. 护照(有效期自签证有效期截止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
4. 护照照片1张。
5. 签证申请表。
6. 护照和身份证复印件(须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7. 签证费缴费单据。
注:在必要情况下领事官员有权要求提供补充材料,如办理工作类签证时提交外籍劳工许可的复印件;外国哈萨克族公民办理签证时提交确认其属哈萨克族的文件;办理“学习”类签证时提交与哈萨克斯坦学校的合同;证明在哈萨克斯坦亲人死亡/患病的文件。
哈萨克斯坦签证包含旅游签证、商务签证、工作签证、学习签证等。目前很多人申请办理哈萨克斯坦旅游签证、商务签证、学习签证和工作签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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