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9-05-28浏览次数:7596文章来源:91签证
发布时间:2018-06-22浏览次数:1228文章来源:91签证
答:是的,在提供邀请函原件的同时办理丹麦商务签证的申请人应通知丹麦的邀请方把邀请信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使馆。邀请信必须由邀请人亲笔签名(派遣函也需签名)。 请注意,如果邀请方已经在移民局的网站上申请了电子邀请信,并且拿到了电子邀请信的序列号,这种情况不需要邀请方把邀请信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使馆。并且需要亲自到使馆去递交申请。签证法规中要求是申请人亲自去签证中心递交申请材料以及生物信息 如果申请人是使馆或领馆熟悉的并且较为可靠的,使馆或领馆有可能同意申请人由别人(公司送签员,旅行社或家人)代交签证申请。如果申请人需要别人代送签证,请申请人直接发邮件到申请人所在地的使馆或领馆签证部门。签证中心无权决定申请人是否可以由别人代送。 邮件里必须提供需要申请此优惠政策的申请人的名字,并且提交相应的去过申根国的签证页扫描件及申根出入境日期章扫描件以证明申请人严格按照丹麦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使用该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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